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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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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个档次比例自行选择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范广卿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我市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缴费基数分7个档次,可自行选择。

    缴费基数调整,7个档次可供选择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个档次比例自行选择。

    目前,我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公布,为3832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选择60%、70%、80%、90%、100%、200%、300%7个档次的比例。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度不得更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选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应统一基数档次且保持不变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重新申报,需要变更的参保人员须在6月30日前到其代理机构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

    补缴养老金请在7月1日前办理

    7月1日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将不能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金,所以近日将出现办理高峰。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办理业务之前,最好先查询自己的情况。

    已经将保险关系接续到灵活就业库并在银行缴费,有欠费的,可直接到中行任意网点缴费。

    中断缴费的,需要到7个经办点(中行营业部、中行瀍河支行、中行老城支行、中行长安路支行、中行牡丹广场支行以及一拖、中信经办点)办理补缴业务。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原单位中断保险关系并尚未接续到灵活就业库,且从未到银行缴过费的人员,需要到经办点办理社保接续业务后,再到银行缴费,并将档案送至洛阳国际会展中心洛阳市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之后正常按月在银行缴费。

    因特殊原因在银行无法缴费的人员,需要到市社保局在洛阳国际会展中心专设的特殊业务处理组17、18号窗口办理。

    另外,外地转入人员、单位漏保人员以及从未参过保的新增人员不在本次政策补缴范围,请错开业务办理高峰期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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