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六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短信色诱党政领导,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以“借款”之名勒索周某人民币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