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大楼楼顶处掉落的墙体 |
|
□见习记者 王若馨 文/图
昨日12时许,在西工小街南头,一栋七层楼房房顶处忽然掉下一块长约2米,宽约0.5米的墙体,砸在了范女士的店门口。
“只听砰的一声,地都有点儿颤了。”回想起当时的那一幕,范女士惊魂未定。
1 事发:七层楼楼顶,落下大块墙体
范女士的店铺位于小街一栋七层楼的一层,昨日12时10分前后,她正在店里炸臭豆腐,突然砰的一声,从楼顶处掉下一块墙体砸到了店门口,吓得范女士不知所措。
“你想想,一块那么大的墙体从七层楼高的空中突然砸到你身边……”范女士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有余悸。
和范女士一样受到惊吓的,还有当时路过的商女士。“要是我走得再快一点儿……想都不敢想。”商女士指着事发现场的瓷砖和碎石说。
“这事儿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对对,几个月前,这栋楼上就有涂料层掉落……”“当时掉下来的碎石是不是还砸伤了一个男孩?”“我也记得这事儿,那个男孩的鼻子都流血了……”周围的商户见到洛阳晚报记者,纷纷围了过来,争相吐槽这栋“掉皮”楼的“罪行”。
2 相关部门:告知周边居民,并尽快安排检修
这栋居民口中时不时会掉下危险物的楼房,属于市府院社区管辖,共有七层,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均为住宅。
这栋楼归谁管理?如何避免再次发生危险?随后,洛阳晚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这栋楼的产权属于西工区房管局”,市府院社区负责人冯先生称。
随后,洛阳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了西工区房管局副局长杨先生。“我们会尽快派工作人员前去勘查和修缮,也会对周边居民进行告知。”杨先生说。
当问到是何原因造成房屋“掉皮”时,杨先生说:“这可能和19日的暴雨有关。”
昨日下午,市府院社区负责人冯先生称,已经有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3 律师:如出现意外,房屋所有方和管理方共同担责
针对大家普遍担心的“如果坠落物砸了人,该由谁来负责的问题”,洛阳晚报记者采访了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鲁辉律师。
鲁辉表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其所有方和管理方进行维护和管理,如果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倒塌或坠落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当由其所有方和管理方共同担责。
针对这栋楼房,应当首先查清楚坠落物的所有方和管理方,然后小区业主可以要求其所有方和管理方采取补救措施,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如对方拒绝维修,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当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