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道”是他哲学体系的核心,被认为是先于万物存在,并且产生万物的神秘本源。“道”的提出是用以取代商周以来盛行的天命观,但同时又否定了客观世界的物质本源。因此老子的哲学思想通常被认为属于客观唯心主义。
老子本是春秋时陈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县东)人,但他长期居住在周都洛邑也就是现在的洛阳,管理东周王室的图书典籍。他熟悉典故,精通历史,明于天道,思想博大精深。
老子的学说对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老子是世界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著有《老子》一书。他在此书中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演变,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认为“道”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可以解释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有着“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绝对的本体意义。
《老子》一书中包含着某些朴素辩证法因素。它提出“反者道之动”的命题,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且二者能互相转化,“物极必反”“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认为一切事物的生成变化都是有和无的统一,强调无是更基本的。但它忽视了在对立转化过程中的必要条件,也没有把事物向反面的转化看作上升的发展,而看成循环往复。在政治生活上强调“无为而治”,而在物质生活上,它则强调“知足”与“寡欲”,甚至幻想人类社会回到“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
总体而论,老子开创的道家学说的影响是巨大和深刻的。他的一些思想理论不仅为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所采用,而且其严谨的哲学类比方法、奇妙的想象力、夸张和优美的文字描写,对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其中那些博大精深的哲理至今对我们进行管理及自我修身仍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