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
“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
此前,在看守所里,新华社记者独家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绝境。
今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个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住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周喜军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1.7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周喜军上诉,请求从轻判罚。许家林认为赔偿太低上诉。7月9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周喜军认为自己属投案自首,有从轻处罚条件,而且他也愿意积极赔偿婴儿家属损失,争取宽大处理。他认为自己犯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一时冲动。
周喜军表示,其父母都不在了,现在最牵挂儿子,希望儿子能走正道,自己的事别影响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