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张某是名空调安装工,在一次操作中意外受伤。他以受雇于空调售后服务中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相关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双方并非劳动关系,安装工无权主张工伤待遇,驳回其诉讼请求。(见本报19日A20版报道)
钢钉扎眼,十级伤残。干活时,如果能有一副护目镜这样简单的一个防护,悲剧也不至于发生。
就在十几天前,市区一名安装工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安全绳突然断裂,致其坠楼受伤。高温天气、高空作业、高危动作——空调安装工,尤其是游击队式的安装工,其劳动保护措施令人忧虑。
想起两件事情。
笔者晚间散步,路过一家小铁艺店,看到一个年约20岁的小伙子正往一个铁架上喷漆。路人都掩鼻疾走,小伙子却在一团烟雾中连口罩也不戴,光着膀子只顾干活。问为啥不戴个口罩,他笑说“没想起来,都是这”。
上班路上,一家单位正在装修,几名工人正在切割瓷砖。透过粉尘,笔者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就是这样的工作环境,工人们也没任何防护措施。
去年雾霾最严重的时候,网民们呼吁在街头执勤的交警戴上口罩。交警也是劳动者,当然需要必要的劳动保护。但对不少环卫工、建筑工等户外劳动者,威胁他们的又何止是PM2.5?
事实上,对一些工作在“大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预防都可能成为空谈;那些在小厂子、小作坊打工的底层劳动者,就算是清楚所干的活儿有危害,他们知道怎么防护、又有条件去防护吗?因为工作损害了身体,难道就只有自负其责、自生自灭?
薄弱的劳动保护,甚至连一些基本的保护也做不到,对劳动者的健康是极大的隐患。笔者在想,社会在发展,是不是该在劳动保护上有所体现?文明在进步,文明程度是不是也该与关爱劳动者有所关联?
希望这些每日流汗打拼的劳动者能早日戴上口罩、护目镜、安全帽,而非总是“拿身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