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晚报》
公办教师“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取费用,可能被处分或者解聘;幼儿园不能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为名乱收费……记者23日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省教育厅23日发出通知,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另外,我省还将重点检查就近入学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招生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等。严肃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我省还对学校及教师补课进行规定,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我省将把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并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另外,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并进行严肃处理,年度考核结果是教师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969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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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
□据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严格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同时,意见强调,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