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逾600万户小微企业将获实惠
□据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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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部门多项举措助力民企发展
办家小公司 也可“零首付”
□记者 韩铁栓 王蕾 通讯员 刘玉伟 赵梅香
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该局近日出台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多项具体措施,促进洛阳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小微企业经营者创业不容易,放宽一些限制条件,能给他们更多生存机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科长张树民说,今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小微公司可以“零首付”注册。同时,如今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很多,在校大学生还可申请登记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核定为“在某某大学内”。
过去,一个办公场所内,只允许注册一家企业,一家企业也只能有一个经营住址。今后将允许不超过5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影响的服务业企业,在同一间办公房内集中办公。同一登记机关登记的制造业企业,经营者住所与生产场所不一致的,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住所”后添加相应生产场所地址。
对于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企业,约定认缴期限短于2年的,今后将允许其依法将认缴期限延长至《公司法》规定的2年;实缴注册资本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允许其依法减少认缴注册资本,但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曾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及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要能证明个人对企业营业执照吊销或破产不承担责任,并已办理注销登记,可以继续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再受过去必须营业执照吊销满3年的时限限制。
鼓励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张树民说,按照《意见》中的要求,工商部门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的前提下,允许内地企业、个人与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人在洛阳共同投资设立企业。
工商部门将通过采取组织实施商标注册培育、品牌基地创建、商标富农、商标复兴、商标国际化等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完善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制,通过争创品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依法鼓励和支持外国(地区)投资者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将提高年检服务效率,对设立有5个以上分支机构的民营企业,提供申请预约或上门年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