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一个民族得以传承的命脉,但走在我市街头,一些机构和门店因为各种原因写错别字,不但给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洛阳的整体文明形象。
7月31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在老城区黄梅路某药店门前看到,药店LED广告牌的滚动广告竟有两个错别字:“每人每天限量1盒”错写为“每人每天限量1合”(图①),“均有显著疗效”错写为“均有显注疗效”。附近一市民称,药店的这条广告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
在豫通街小学西侧一户人家的墙面上,洛阳晚报记者看到一行字“门口仃车放气”,将“停”字错写成“仃”字(图②),而距此不远就是小学的校门。附近一市民说,这行字存在很长时间了,孩子们经常能看到这个错字,长此以往肯定会给孩子们带来不利影响。
在中州中路上,洛阳晚报记者也发现不少错别字。如一家复印店将招牌上的“账表”错写成“帐表”(图③),一家银行将“既”错写成“即”。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我国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有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来规范招牌、广告上的用字。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网友“风帆”说:“街头错别字就如同城市的‘雀斑’一样,破坏着洛阳整体文明形象。文明洛阳不能容许这些街头‘雀斑’存在。”
网友“老玉米”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想避免出现错别字并不难,只要人人都细心,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文明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