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线》上线一周,洛阳晚报记者不断接到咨询电话。读者反映的问题,涉及各个方面,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的,有投保期限被忽悠的,有存款被忽悠成保险的,有“孤儿单”被附加条件转手的。
西工区的孙先生来电表示,自己为爱人购买了意外险,结果爱人被车撞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肇事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三责险”已经赔付过了,他们无须再赔付。
对于西工区孙先生的疑问,我市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解释,如果肇事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将孙先生爱人当时住院等所需的费用已经全部理赔完,那么他投保的意外险不进行二次理赔,如果肇事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没有全部理赔完,该保险公司需要对剩余没有理赔的部分进行理赔。
更为心烦的是涧西区的田师傅。70多岁的田师傅在2009年7月购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田师傅称,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这份保险每年存1万元,连存3年,5年期满后可以取出来。
2010年3月,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又通过电话把田师傅叫到公司,告诉他:“现在有一份效益非常好的分红型保险,最低每年交5000元,连交5年,5年期满后可以把钱全部取出。”田师傅听着不错,便同意购买。今年6月初,他第四次把该交的5000元打到了保险公司的账户上,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明年再交一次是第五年了,到时就可以把钱都取出来了。谁知,对方的一句话给田师傅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这钱明年取不出来,你买的这份保险是10年期,不是5年期。”
田师傅当时就蒙了:“当时买保险时,明明告诉我两份保险都是5年后可以取出来,现在怎么变成了10年?”他赶紧取出保单仔细阅读,果然,两份保单上写的都是“10年期”。他到保险公司理论,想找当时卖给他保险的业务人员当面对质,对方告诉他当时的业务员已经不在公司了。这让已经74岁的田师傅非常生气。
了解了田师傅的事情后,市保险协会唐亚光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当时是如何向田师傅介绍该产品的,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从目前来看,只能按照合同来执行。如果田师傅对这两份保险合同有异议,可以到市保险协会找工作人员一起到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相关条款,尤其要看清保险范围、责任、免除责任、交费期限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