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那个闷热的夏天,17岁的我中专毕业了。在父母身边过了几天悠闲的日子后,我决定自食其力——去镇上的一家饭店打工。
矮小黝黑的我被安排在后厨打杂,外面天气炎热,我还得站在通红的火炉旁不停地忙活,稍有不慎,烧茄子就烧过了火候,为此我没少挨骂。饭店不提供员工住宿,为了节省费用,我选择每天步行七八里到一个亲戚家借宿。虽说是夏季,但每天饭店打烊时已是深夜,这样来回走了几天,廉价的皮鞋硬是把我的脚面磨破了好几处。
半个月后,我主动离开了那家饭店,尽管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但对我而言,体会比什么都重要。之后,我和一个同学在关林市场摆地摊儿卖图书。
然而,摆地摊儿也不是长久之计,那年8月,我到市区一家单位实习。为了表现得好一些,我每天早出晚归,端茶倒水、整理打扫。时间久了,我觉察到无论我怎么努力,也只能徘徊在这个群体的边缘,只因为我懂的太少、太浅薄。
那年9月,我毅然收拾行囊孤身到省城求学,怀揣着父母辛苦攒下的血汗钱,我一刻也不敢懈怠,四年后,我先后考过了大专、本科的所有课程,并通过了司法考试。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很怀念那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