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钱江晚报》
信阳籍男子陈小龙在出租屋内花半年时间挖地窖,并将一名女孩劫持至此地,强奸、囚禁11天。近日,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对陈小龙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发:地窖挖了半年,囚禁女孩发泄兽欲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濮家湾村蜡烛浜一带,是典型的城中村。36岁的信阳打工者陈小龙在这里租了一间屋子住,2012年年底开始,他用了半年时间偷偷在出租屋里挖地窖。
今年6月12日22时左右,陈小龙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KTV门口,以拉客为由,将18岁安徽女孩郭某,用电动三轮车载到僻静处,以水果刀、电棍威胁,将她双手双脚绑住,嘴巴封住,强行带到出租屋地窖内,用锁链锁住。其间,陈小龙多次强奸郭某。
郭某利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一点点将身上锁链磨断,6月23日,她挣脱锁链,跑到气窗处大喊救命,周围居民闻声报警,郭某11天的地狱经历才告结束。
现场:地窖内气味污浊不堪
陈小龙在出租屋外,又围起一堵围墙,安装了一扇门。围墙上都是竖起的铁钉,外面堆着土,邻居猜是从地底挖出来的。
地窖的入口就在床边,安装有一扇木门。地窖约有3米长、1米宽、1.5米高。地窖内四壁用水泥粉刷,地面铺有地毯。地窖内还安装了电灯、电风扇,最里面放了一个桶,估计是大小便用的。地窖内有一股污浊的气息,地上凌乱地散放着康师傅方便面等物品。
房东戴阿婆见了这个地窖,非常生气:“早知道他动歪脑筋,我怎么也不会出租给他!”
嫌犯:不良信息致走入迷途
据陈小龙交代,至6月23日案发,除两次让郭某走出地窖,在出租屋内洗澡,郭某一直被用锁链锁于地窖内,全身赤裸。这期间,他以杀害、拍裸照相威胁,多次强奸女孩。
房东戴阿婆说,刚来租房子时,陈小龙看起来人还不错,“笑嘻嘻的,也和我说话的”。
可是隔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整个人都变了,每天沉默寡言,板着脸。他本来在工厂上班,后来买了辆电动三轮车,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生意的。
陈小龙说,囚禁并强奸女孩,是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蛊惑。
2013年7月25日,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对陈小龙做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