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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就不许累积 你能怎么着?!
通信行业“霸王条款”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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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新闻背景
通信行业“霸王条款”盘点
□据 新华社
     除了流量清零,我国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比比皆是。

    ●通话、短信等各类套餐的剩余量到月底均会清零,而超出部分则需额外付费。

    记者点评:既然超出套餐部分用户需要额外付费,套餐剩余部分当然应该归用户所有,要么积累到下月使用,要么折算成钱,运营商无权单方面清零。

    ●在其他增值功能业务扣取费用不足时,月租用户的所有服务全部停止。月租套餐一般只包括通话、短信等基本服务,用户还可能购买彩信、彩铃、手机报等增值服务。即使有月租服务,一旦增值服务扣费不足,依然会导致停机。

    记者点评:增值服务是基于月租套餐的叠加或衍生服务。如果增值服务扣费出现问题,运营商只能关掉相关增值功能,而不能停止月租套餐内的通话、短信等基本服务。

    ●捆绑销售。消费者普遍反映,在申请宽带开户时,被运营商要求捆绑开通固定电话和手机业务,否则无法开户。

    记者点评:在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都拥有自由买卖的权利,捆绑销售无异于绑架消费者,侵犯他们的自由选择权。

    ●自动开通免费体验,赠送服务到期后未经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

    点评:赠送服务到期后,必须经消费者同意,服务合同方才成立,未经确认即擅自扣费涉嫌侵权。

    ●擅自变更套餐收费标准。

    记者点评:市场主体包括买卖双方,且不说套餐的收费应该在一定时期内维持稳定,即使有必要变更套餐内容和收费,也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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