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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出游,缘何“涨”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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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国庆出游,缘何“涨”声一片
《旅游法》还未实施,市场上已现“涨价”信号,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旅游价格将迎来理性回归,游客也有了更多的选择
    □记者 李砺瑾 实习生 王娇

    1000多元的港澳双飞5日游、2000多元的云南双飞7日游、3000多元的泰国双飞6日游……对于这些低价游,随着10月1日《旅游法》开始实施以后都将成为过去时。伴随而来的,将是跟团游的涨价,这也给诸多旅行社出了一道关乎生存的考题:靠回扣赚钱还是靠品质赚钱?

    走访:旅行社酝酿涨价,个别线路或翻倍

    “十一起,长短线路的价位肯定要涨,国内短线游的涨幅应该不会特别大,但国内长线游和境外游涨幅不会小。同样是新马泰双飞10日游高品质团(全程无购物、无小费)8月31日特价每人4700元,9月份每人5000元以上,十一后每人7000元左右。个别线路例如泰国、港澳和北美的价格甚至可能会翻倍。”昨日,中旅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说。

    随后,洛阳晚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旅行社了解到,目前十一黄金周的旅游产品价位一直还没定下来,9月中旬才能见分晓。但能肯定,十一出游价格整体上肯定会比平时有较大幅度上涨。业内认为境外游一般会涨30%~45%,国内游涨幅在20%~40%。

    市场上的反应与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旅游法》有莫大关系。《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违反规定,旅行社要接受至少3万元的罚款,其负责人和导游不仅会被罚款,导游还可能被吊销导游证。

    一条法律规定,为何会引起业内如此震动?因为这条看似普通的法律条文,直指旅游业内多年的痼疾。

    业内:解析“零负团费”

    作为一名已从业20年的“老旅游”,河南国旅洛阳分公司总经理孙国平说,尽管新《旅游法》看似对旅行社作了诸多规定,但很多正规的旅行社还是对这一新规双手欢迎。

    他认为,现在不少游客一提起跟团游,第一反应不是旅行应该有的憧憬,反而是宰客、欺诈、黑导游等诸多不愉快的印象。因为目前大多数跟团游中,购物是免不了的一项,更甚者如“零负团费”的模式,游客的团费明显低于交通、住宿成本,这是一些旅行社生存的方式。如同一场赌博,旅行社赌的是能让游客在当地的购物点消费,以佣金的形式赚回交通、住宿成本。

    所以对于“零负团费”,看似游客占了便宜,但旅游过程中就不免遭遇强迫购物、甩团等痛苦经历了。

    市民:虽然掏的钱多了,但是玩得好了

    在一片看涨声中,市民又如何看待呢?

    家住西工区的刘先生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贪小便宜反而吃大亏,既然花钱是出去享受的,那还不如一步到位,省得受气。

    尽管如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据过往经验来看,假如旅行目的地都一样,但对于费用低但需要购物的低价游和无需购物却收费较高的高品质游相比,六成以上的游客还是会选择低价游。

    孙国平说,频繁的购物会挤占游客原本可以进行参观游览的时间,新《旅游法》实施后,老百姓再出游时,如果游玩的都是些实实在在的景区和游览项目,不管买什么东西也都价格透明,那么游客才能真正成为“旅游者”而不是过去景点消费的“购物者”。

    专家:倒逼旅行社转型,推出多样化优质服务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短期内可能会有‘阵痛’,但之后带来的将是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河南科技大学旅游系主任孙艳红教授说。

    孙教授认为,十一后随着跟团游价格的提高,也许会有更多游客选择自助游产品,因此,旅行社不妨调整目前的经营模式,增加自助游产品的数量和比例,例如增加旅游包机、专列等旅游产品的数量和内容。

    另外,改变过去“零负团费”的恶性竞争模式,旅行社也可以抓住机遇积极转型,推出定制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把该给游客的给游客,该给旅行社的给旅行社,让这个行业良性发展,正是这部法律制定的初衷。”孙艳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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