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瀍”是个形声字,从古至今,只用于“瀍河”,古称“瀍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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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瀍河是流经千年帝都洛阳市区的一条河流,河洛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瀍河回族区即以瀍河命名。
城市的招牌、匾额等应该用字规范,以彰显其文化水平。可是,我市一些单位的招牌,一些职能部门发的证照上的地址,一些广告、信件中的地址,一些产品包装上的地址,一些单位的门匾,常常把“瀍”字写成“廛”,或自造个“氵厂”字来替代。甚至连中州东路瀍河桥名的“瀍”字,也写的是“氵厘”。
这些现象对于有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底蕴的古都洛阳来说,真是一个笑话。
“瀍”是个形声字,从古至今,只用于“瀍河”,古称“瀍水”。
“瀍”字最早出自《尚书·虞夏书》“禹贡”:“伊、洛、瀍、涧既入于河。”“瀍水”一词,最早出自《周书·洛诰》:“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又卜涧瀍之间。”从而确定了周王城的地理位置和范围。
汉代河南人桑钦作《水经》(已失传)三卷,“载天下水甚详”,有瀍水的记载。北魏郦道元作《水经注》四十卷,第十五卷“瀍水”条曰:“瀍水,出河南榖城县(故城在古洛阳县西)北山……”
《康熙字典》收入“瀍”字,未作解释。新中国成立前,中华书局发行的《辞海》对“瀍”的解释:“水名,瀍水,源出河南省孟津县西北任家岭,东流经洛阳、偃师诸县,入洛水。”
今日之洛阳在中外享有盛誉。因此,必须把“瀍”字书写正确,不能将其写成“廛”字,因“廛”在古代是一户人家所住的房屋或市场上供商人储存、销售货物的房屋。《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廛人”,即地方官,掌敛市肆之税。也不能自造字,如用“氵厂”来代替。更不能把“瀍”字写成“氵厘”,因为这个“瀍”在《康熙字典》水部的“备考”中被认定是“瀍”字的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