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30日通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调查和处理结果,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同时停止其证券自营业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发言人说,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造成了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投资者对权重股票、ETF和股指期货的投资决策,属于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信息。
他说,8月16日14时22分发布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以后再合理避险。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据此,中国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当日13时(公司高管层决策后)至14时22分转换并卖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通报,事发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原因并不知情。但是,梅键未做任何核实即以个人猜测对外发表言论,其轻率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发言人说,本着严格执法、严肃追责的原则,证监会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此外,证监会将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