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日两扫,全天保洁,路面、道牙、隔离带等做到“七净”“七无”。即日起,我市建立和落实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市区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作业将参照主次干道标准执行。
多年来,我市大多数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由民办队伍作业,缺乏严格管理,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为彻底解决此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和落实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责任制度的通知》,明确每条街巷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形成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
文件规定,今后每条街巷都要有从事清扫保洁的环卫工人,按照每人4500平方米至5500平方米的定额标准,足额配备人员及作业用具,实行清扫和保洁分班作业。各办事处(乡、镇)明确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每天检查作业标准和质量,并对作业实效进行监督考核,实施奖罚。办事处(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监督责任人,负责建立辖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并督促落实。责任领导由办事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每条街巷适当位置将设置公示牌,公示以上责任人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责任制后,背街小巷环卫作业参照主次干道标准执行。即:一日两扫,全天保洁;质量标准为“七净”“七无”,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