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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收到孟津县横水镇一陈姓村民的来信,信中老陈说他很纳闷儿为什么他妻子的保单“保险公司只退保费,而不补偿‘意外死亡’的13000元”。
妻子身亡,他是否该得到赔偿?
2012年5月9日,老陈的妻子花3000元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老陈的妻子。今年1月份,老陈患病,家里的重担全部落在其妻子一人肩上。老陈说,由于不堪生活压力,妻子精神失常,于今年4月自杀了。
根据保险合同上的利益条款第五条保险责任中的第五项“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老陈认为妻子在身故前精神失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免除”条款中的一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据此,老陈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为了证明妻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他让村委会以及部分村民出具了文字证明材料,但保险公司对此并不认同。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说,目前双方对于合同的条款都比较清楚,分歧点是老陈的妻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村民们的证言可以作为一种参考,老陈最好能提供病历以及相关的医学证明。
几招儿教您读懂保险“天书”
老陈的案子情况特殊,目前还在协调中。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一定要阅读所有条款。保险业内人士给出如下建议:
核实基本信息 保户在拿到保单后,应仔细核实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有无保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总经理签字等。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要弄清 要了解保单的保障内容,其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是两个关键要素。
利用好犹豫期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责任无条件给保户退保,并返还保费,一般期限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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