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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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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刘志军案关键人物
丁书苗被公诉
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9亿元
曾出资安排刘志军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
     丁书苗
    □据 新华网 《新京报》

    记者7日获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腐败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已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悉,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相关铁路项目招标,涉嫌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丁书苗非法经营数额达1788亿余元

    今年4月17日,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审,拉开了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的帷幕。

    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结识刘志军做招投标“中间人”发迹

    丁书苗案涉及的铁道部相关人员是谁?

    刘志军案起诉书称,2007年至2010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的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0多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

    刘志军案判决显示,其接受丁书苗的请托,为丁书苗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货物运输机会、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款等事项提供帮助,从2008年至2010年,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的方式收受4900万元贿赂。

    检方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追究丁书苗的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庞大的高铁建设市场催生了一批“中间人”。因有刘志军的直接支持,丁书苗成为成长最快的一名。

    丁书苗与“下线”均单线联系

    除了丁书苗,另4名涉嫌帮忙揽铁路工程赚中介费的嫌疑人分别是: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

    通常情况下,丁书苗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朋、胡斌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书苗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一些丁书苗没有掌握的招投标项目,建筑企业也会主动联系郑朋与胡斌,帮忙为中标“活动”。

    在此链条中,郑朋、胡斌、甘新云、郭英等人互不相识,分别与丁书苗保持单线联系,每个环节只能联系到上一层“中间人”。

    后期,丁书苗因涉事不方便出面,“中间人”的角色就由其女儿侯军霞接过,其因此卷入此案。

    女儿被抓供出“推手”丁书苗

    2010年七八月间,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有企业在中标铁路项目后,从账外划给丁书苗的公司约1亿元。

    当时,审计署正在对京沪高铁进行例行跟踪审计,上述国企也参与了京沪高铁项目。有关部门将线索提供给审计人员。审计署随后对该企业展开延展审计,这家企业很快承认打钱给丁书苗,并表示这是招标潜规则。

    丁书苗与刘志军极为密切的关系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并在内部立案继续调查。办案人员发现具体运作该中标项目的是一个名叫“侯军霞”的人。

    起诉书显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控制。很快,侯军霞供出背后“推手”——其母丁书苗。

    2011年初,丁书苗被警方控制,供出幕后的真正“推手”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被双规。

    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9亿元

    丁书苗真正发迹成为身家数亿的富豪,就是在2003年刘志军就任铁道部部长后。

    刘志军曾交代,他全力帮助丁书苗将企业做大做强,就是要把丁书苗的企业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书苗在他需要时用钱为其铺路。

    事实上,为回报刘志军,丁书苗确实多次拿钱,满足刘志军的权欲和色欲。

    2003年至2009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2004年至2011年,刘志军通过运作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项目等方式,帮助丁书苗及亲属获利39.76亿元。

    在刘志军涉嫌受贿的11条具体指控中,丁书苗“贡献”了刘志军涉嫌受贿6460.54万元中的最大头——4900万元。

    专家说法 “这是典型的把鱼养大再收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毛立新对刘、丁二人的合作模式做出如此比喻。

    毛立新说,与传统的请托一件事送一次钱不同,借助一个“影子傀儡”间接捞取好处的方式更加隐蔽。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还有一些高官不方便直接出面经营性投资活动,会心照不宣地让商人出任“影子傀儡”。

    相关链接

    丁书苗:

    从卖鸡蛋做起的女商人

    58岁的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山西人,案发前是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丁书苗被称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

    据媒体报道,丁书苗小学没毕业,文化不高,但胆子很大,从卖鸡蛋、摆小吃摊到做起煤炭运输生意。20世纪90年代,40岁的丁书苗与刘志军相识,交往逐渐增多,她成为火车运输及铁道项目招投标的“中间人”,开始发迹。

    刘志军案进展

    ● 2011年2月12日 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刘志军铁道部部长职务

    ● 2011年12月28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称刘志军、张曙光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 2012年5月28日 中共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 2013年4月10日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 2013年6月9日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 2013年7月8日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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