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本报讯 上学难、“大班额”有关中小学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市较为滞后的中小学建设问题未来有望得到解决。
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2年,我市市区户籍人口增加49.64万,常住人口增加了66.3万。按照2008年1月市人大颁布实施的《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每2万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36个班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每1万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24个班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每5000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的标准,城市区应新建小学50所、初中25所。但2002年以来,城市区新增加的中小学仅有6所(不含拆除重建的),与实际需求严重不符。
《办法》规定,城市区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商业住宅开发项目时,必须根据所开发建筑面积承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责任。按规划技术要点具备配建条件的,可选择自行配建或出资建设学校;不具备配建条件的,应出资建设学校。
所有建设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收、免收、截留、挪用教育设施建设资金,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又讯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市第一中医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新区医院的申请。
市第一中医院是豫西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目前全院占地面积2.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50张。拟建设的新区医院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将通过德国促进贷款获得部分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