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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版:洛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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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多元旅行费要“打水漂”?
老人为啥要多交300元?
本周四,“月月3·15”与您再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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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或因提供不真实信息,旅游签证被拒
1万多元旅行费要“打水漂”?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
    ■编者按

    生活条件好了,想去游山逛水乃人之常情;跟一个贴心的团队,有一个舒心的游程乃人之所盼。

    但事实上,旅游被一些人视为畏途,究其原因——买卖心不合。游客想花最少的钱得到更多的享受,旅行社想在出力之后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由于监管不得力,市场不规范,旅游纠纷便屡屡出现。

    在10月1日新版《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前,编辑编发了以下两篇稿子,除了说说关于旅游的一些烦心事儿,还想为消费者和旅行社提个醒:只有消费者拥有相应的维权意识,旅行社具备良好的行业自律精神,双方才能在今后的旅游市场上相互沟通、理解、配合,使新版《旅游法》真正落到实处,使游客收获一路的愉快与芬芳。

    □记者 范瑞 文/图

    新版《旅游法》10月1日起将实施,新法实施前,我市旅游市场火爆异常,搭乘旧版《旅游法》“末班车”的卢先生却遇到了闹心事。

    近日,市民卢先生在一家旅行社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12日游,可交过团费之后,由于签证被拒,导致无法出境,之前交的1万多元团费也“打了水漂”。

    提前付全款 签证被拒后难追回

    前不久,市民卢先生计划到澳大利亚游玩,咨询了多家旅行社后,选择了涧西区南昌路的一家旅行社。

    “我当时选的是10100元的澳大利亚、新西兰12日游,8月24日,我先付了定金2000元,签合同的时候我又交了余款8100元。”卢先生说。付款之后,他便向旅行社提供了办理护照的各种资料,但两天后被旅行社告知,其签证被拒,无法出境。

    得知此消息,卢先生提出要求旅行社退还交付的旅行费10100元,但旅行社拒绝。

    9月6日上午,记者陪同卢先生来到该旅行社,该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退还卢先生1000元,剩下的钱因为用于购买机票等,所以无法退还。如果卢先生想退这笔钱,他可以到航空公司退票。

    “我花了10000多块钱,哪儿也没去成,这也太没道理了。”卢先生说,他不能接受旅行社的答复,于是投诉到了市旅游监察大队。

    旅行社应帮助旅游者办理退票手续

    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提出“是由于卢先生提供了虚假的签证资料才导致签证被拒”,由于目前卢先生的拒签信还没有收到,因此还无法确定卢先生被拒签的真实原因。

    “如果是由于卢先生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拒签,那么卢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旅行社应当退还卢先生没有产生的旅游费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旅行社已经为卢先生购买了机票,旅行社有责任帮助卢先生办理退票手续,挽回损失;如果无法办理退票手续,旅行社也需要出具相关证据。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出境游手续时,消费者应向旅行社提供真实信息,以免日后出现问题;而旅行社有提醒、告知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双方最好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还有这些问题的后果都约定清楚,一旦出现问题有法可依,有合同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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