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落实办获悉,在9月9日《百姓问政》第一场“行政审批再提速”中,因在办理校车准驾业务时没有一次性告知,致使偃师市张先生往返多次才得以办理的当事民警,被市交警支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市交警支队的有关通报称,《百姓问政》节目(第一场)结束的当天下午,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交警支队即按照市局的要求,抽调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交警支队驾管所及当事人所在地偃师市进行调查。通过实地查看、调取原始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约见反映人等,证实节目中曝光的驾管所当事民警在办理该项业务中确实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未进行一次性告知”的问题。
调查认为,当事民警在为偃师市的张世民先生办理校车准驾业务工作中,未向其说明开具无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证明的具体部门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需要到洛阳市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等相关具体事项,导致张世民历时29天、往返6次方办成校车准驾业务,违反了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第6条的相关规定。此外,调查还发现在该项业务办理中存在相关材料被涂改、当事民警把关不严的问题。9月12日,经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民警行政警告处分,并对驾管所在全市交警系统予以通报批评,责成驾管所向支队党委写出深刻检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