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以薄弱环节建设为抓手,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文,具有标志性意义。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
《意见》指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密切相关
《意见》明确了当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到2015年,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
二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三是加强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90%左右,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0%。
四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地铁等的公共交通骨干作用,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增强城市路网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尽快完成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危桥加固改造。加强行人过街、自行车停车等设施建设。
五是加强城市电网建设。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
六是加强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到2015年,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坚决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
《意见》要求,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坚决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在科学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结合已有规划和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抓好项目落实,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强化监督指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