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潘华武
中秋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天恰逢“无车日”。节前,市政府发布的《2013年“无车日”城市区交通管制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本报18日A10版),规定在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昨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日“无车日”当天违反《公告》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并给予相应记分。
1 乘坐公交享便捷,单号车辆可上路
“对不少上班族来说,22日骑自行车或者搭公交车上下班会快一点儿。”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介绍,“无车日”实行公交限时专用道和车辆单号行驶措施。
今日早7点到晚7点,城区其他道路只允许单号车辆行驶,即悬挂“豫C”号牌(含临牌)的机动车,只允许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单号的车辆通行,尾数为双号的车辆禁行。车牌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以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途经中州路和九都路的驾驶人要注意,中州路(西关至黄河路路口段)和九都路(定鼎立交桥西至珠江路路口段)的快车道最右侧车道,届时将被设置为公交专用车道,实行交通管制。除了公交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辆、救护车、抢修车、校车,其他车辆都不能打这儿过。
“我们将运用电子眼拍照以及路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公告》规定。”王伟说,“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市交警支队将对其罚款100元,记3分。”
另外,中州路(西关至黄河路路口段)、九都路(定鼎立交桥西至珠江路路口段)、王城大道(纱厂西路路口至丽春路路口段)、解放路(道南路路口至九都路路口段)以及凯旋路、辽宁路全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临时停车位被取消,违停者最高将被罚款200元。
2 婚车上路要备案,送诊车可受“照顾”
王伟说,“无车日”当天,为提高非机动车通行能力,市交警支队在包括新区在内的所有城市区,禁止机动车借无借道标志道路行驶。另外,政府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其他全部实施封存。对违反《公告》规定者,最高将罚款200元,并给予相应记分。
王伟介绍,“无车日”当天,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拨打110、122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需要提醒的是,车头装饰物一定不要遮挡号牌,否则将被扣12分。
另外,送危急病人就诊的车辆,如果违反《公告》规定,市交警支队查明情况后可不予处罚。如遇紧急情况,市民可拨打122求助,市交警支队将整合警力,提供开道、疏导交通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