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通过银行不仅能购买到银行自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还能购买到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而这些产品,往往是银行代销的,它们的发行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都与银行自行发行的产品不一样,投资者切莫出于对银行的信赖而盲目购买。
代销业务有风险
去年12月,华夏银行前员工“私售”理财产品,导致去年11月底相关产品无法兑付,引发投资者抗议,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而这只是近年来理财产品风险事件的一个缩影。
自2005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迅速。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年均规模增长接近100%。为了增加相关业务收入,满足部分客户需求,各银行加大了理财产品的代销力度,主要包括基金产品、保险产品、国债产品、信托产品、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等。
与此同时,相关的风险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为此,去年12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明确要求排查的银行代销业务有代理推介、销售基金、信托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保险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会员卡、储值卡等第三方机构理财、投资、资金业务,排查的重点包括:分行辖下经营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备程序,擅自代销的业务和员工私下推介的业务。
不能仅凭信赖盲目选择
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的产品或办理的理财业务分为两种,即银行自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和银行为信托等财富管理机构代销的产品,后者发行的主体并非银行,银行亦不对其承担风险。
一名大型银行个人金融部人士告诉洛阳晚报记者,基金、保险与债券都是标准化的产品,风险基本可控;然而,银行代销的信托与私募产品,经营自主权往往在银行分支机构手中,从而为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留下了较大空间。
业内人士提醒,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外部机构负责。投资者在选择代销产品时,不能仅依赖于对银行的了解与信任,更要重点考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经营主体及产品本身的情况。
如何对待代销产品
正确认识收益 预期收益或过往收益并非产品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有偏差
全面了解资料
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或招募说明书等资料对代销产品的责任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详细说明,投资者应仔细阅读
正视风险 投资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面临风险。投资者应对本人购买的产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交易确认
银行作为代销机构,将投资者的买卖交易申请提交给经营主体进行最终确认,投资者应及时查询交易结果
收益跟踪
投资者可通过查询经营主体网站、查询相关产品收益报告或致电经营主体咨询等方式,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运作表现和收益情况
绘制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