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费不再由学校代收代缴,11月30日前,学生家长要自行到洛阳银行各网点缴费。
近日,不少学生家长致电洛阳晚报,咨询关于学生医保的事项。为此,洛阳晚报记者咨询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希望下面的信息能帮您解答疑问。
学生医保的参保费一年为40元
学生参保工作从8月1日到11月30日。近日,不少学生家长反映,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学生个人缴费部分,为何有的学校每人收58元,有的学校每人收50元?
对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学生个人缴费为40元(含大病保险),并未涨价。而部分学校多收的钱可能用来购买校方责任保险或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这两个属商业保险。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称,学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后可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住院、35种特殊疾病门诊、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以及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基本医保最多可报销12万元,大病保险最多可报销16万元。
缴费方式看这里
为进一步方便学生参保、缴费,洛阳银行开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城市区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费不再由学校代收代缴,由原来的“个人通过学校现金缴费”改为学生家长自行到洛阳银行各网点缴费。目前,城市区58个洛阳银行网点已全部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
之后,学生要将缴费凭据交给老师,由学校将缴费凭据整理后统一交付社保部门。各县(市)学生参保缴费原有模式保持不变。
首次参保的,要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后到就近的洛阳银行网点缴费。
参保时,这些问题要注意
在近期办理学生医保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些问题,您不妨看看,以免跑冤枉路。
● 如果缴费系统里显示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街道、社区为虚拟的,可先办理缴费手续,然后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9号、20号窗口,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城镇居民医保系统将根据这些信息自动审批门诊定点,信息不完整的,将无法享受2014年普通门诊300元的报销待遇。
● 在缴费系统里查询不到本人信息的,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查询。一般居民查询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及往年的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凭据;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镇居民、毕业后不再上学的学校毕业生,查询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
● 参保居民和学生由于居住地或户籍发生变化,得做跨区转移的,要于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9号、20号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 18周岁以上的高三毕业生,毕业后到外地上大学或返校复读的,要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所在的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9号、20号窗口办理信息变更,之后按学生40元的缴费标准到洛阳银行缴费。
● 大学、中专技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低保、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洛阳银行将不显示这部分人员的信息。
● 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参保居民和其他学生的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热线12333,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69933565,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健康保险部电话63341259,医疗保险卡挂失电话:96699。
(下转A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