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教育布局的调整以及城市化的推进,不少乡村学校生源越来越少甚至被撤并,包括土地在内的校产越来越多地“空”了出来——这些东西,属谁?谁管?
晚报昨天报道,洛宁县下峪镇沙沟村希望小学内,操场被圈占,建起了饭店娱乐室。
小学操场被圈占,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于情于理,当然都不合适。目前,当地镇政府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将违规建筑拆除,将校园恢复原貌。
让人疑惑的是,对将学校土地出租给个人搞经营一事,沙沟村村委会主任并不觉得有问题。他告诉记者,该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对外出租合情合理”。
很难说这话没有一点儿道理。看报道,在修建学校的过程中,村里出钱又出地——该村对学校拥有产权、处分权,不是很正当的吗?
那么,假如村里没有招商盖饭店,而是将学校的土地利用得更为“妥当”,并不影响教学,该被允许吗?假如附近村民觉得学校学生少、地方大,到校园里种几棵果树、开一爿菜地,行不行?
这不是沙沟一个地方的问题。在前些年,大量农村学校以集体出地、各方集资等方式建造,产权归属从来就说不清楚。
随着农村教育布局的调整以及城市化的推进,不少乡村学校生源越来越少甚至被撤并,包括土地在内的校产越来越多地“空”了出来——这些东西,属谁?谁管?村、乡镇、县,包括教育行政部门,谁来“掌舵”?
另一个问题是,村校学生少了,甚至被撤并了,而村里通常没有专门的校舍运转、维修和保护资金,土地、校舍难免被闲置、荒废。
村校产权比较糊涂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的问题,确实是个历史问题。但只要是问题,就该设法厘清并解决,否则,麻烦只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