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培训班第一期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4楼会议室正式开讲,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对相关政策及申请使用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来自西工区、老城区的100余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社区代表到场学习。专家此次开讲,目的就是要掀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面纱”,让大家看懂它、读透它、会用它。
1 专家解读政策“学员”现场提问
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昨日起,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陆续进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培训,对物业公司、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等进行分批集中培训,政策解读、现场答疑等将成为每次培训课上的固定环节。
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使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目前主要依据《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洛政令第118号、《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标准(暂行)》洛建﹝2011﹞240号、《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洛建﹝2012﹞28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 下面的问题 也许您也曾遇到
针对不少人在实际情况中遇到的“疑难杂症”,相关专家在培训课上一一给予解答,我们摘选刊登,希望也能帮您解开谜团。
老旧小区中有部分房屋于1997年前交房,续费问题如何解决?
答:《洛阳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出台,在此之前,并无规定要求业主办理房产证时要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这也使得我市部分老旧小区业主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参差不齐”。
根据相关规定,从今年1月开始,房子过户时要先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小区使用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对于没有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可向其收取本次维修项目的分摊费用。解决未交存业主的续交问题,还要业主委员会、社区等多方努力。
小区收费的停车棚要维修,能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非经营性的车场才可申请使用。因此,对于不收费的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棚,其日常维修、翻新、改造等才属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小区供电、供水等线路损坏,是否可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首先要确定这些共用设施的产权,产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部分则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施工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到位及人为原因出现受损时应及时恢复原状,其维修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根据《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洛政令第118号第十九条,发生其所列出的9种危及房屋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情况之一时,经本区域内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共同认定后直接提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这里的“相关业主”具体指谁?
答:这里的“相关业主”是指此次维修的受益业主。例如,若一栋楼的房顶漏水,该栋楼其他业主在相关申请备案资料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则只用顶层业主签字。
小区里放置消防灭火器的箱子损坏了,能否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可以使用,但因相关单位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不在其使用范围内。有人认为小区化粪池的清理及楼顶避雷针的检测等也可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此类费用均属维护费范畴。
“因管理不当造成共用设施、设备损坏不能申请使用”,要如何理解?
答:例如,有业主因忘记关掉家中的水龙头导致漏水漫至电梯内,造成电梯控制系统损坏,这种情况就要按照“谁损坏、谁承担”的原则处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不当造成电梯损坏,也不能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