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长沙9月26日电
近日,一考生在网上举报称,自己在参加湖南省双峰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时,在总分第一、无人竞争的情况下,被组织部公然要求放弃并称“随你去告”,引起网民关注。
【网爆】公选第一仍被刷
在网帖中,该考生称自己2013年4月报名参加双峰县团委书记的公开选拔考试,后通过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在总分第一、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进入考察阶段。8月22日,双峰县委组织部告知其资格审核没通过,要求其放弃公选。当事人表示不解,称公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自己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回应】提供的证明与事实不符
针对此次举报,双峰县委组织部向记者回应表示,该考生资格审核没通过的原因是,其提供的证明与档案中的记载和事实不相符,不符合职位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据介绍,双峰县对团县委书记职位公开的选拔条件中明确要求“1年以上副科级职务任职经历或任科员满4年”。在报名过程中,该考生提供了“根据2008年湖南省选调生招考简章,该同志至今已有4年科员工作经历”的证明。但在考察中,其档案显示该考生转正的时间最早为2009年12月,至招考公告规定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12月,没有4年的科员工作经历。
双峰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因该职位是面向湖南全省公开选拔,组织部在资格初审中没有查阅外县报考人员个人人事档案,无法准确地核实考生的个人信息。后在进行信息复核时,发现其提供的证明与档案中的记载和事实不相符,决定取消其参选资格。
该负责人强调,在与该考生沟通过程中,不存在所谓“要求放弃”,也没说过“随你去告”等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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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丑不能当警察”
□据 人民网
前不久,网民“湘西大山人”发帖举报称,自己今年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脸上长痤疮、长得丑遭淘汰。
这名网名为“湘西大山人”的“公考”生于今年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8月4日体检过程中,该考生其他项目均合格,最后外科检查时,因其脸上长青春痘(痤疮),医生说:“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
对此,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这名考生不合格原因系“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且瘢痕难治愈,反复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