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戏厅打游戏,钱输光后心有不甘,想把输了的钱拿回来,便抢走游戏厅老板的腰包,这是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涧西一家游戏厅犯下的罪行。
王某曾坐过牢,刑满获释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所事事的他一有空就到游戏厅玩耍。
1月10日,王某到涧西区一游戏厅玩,“运气不好”的他很快输光了身上的钱,王某又气又怒,想要把输的钱拿回去。
正在这时,王某看到游戏厅老板张某的腿上放着一个腰包,乘张某不备,他拿起腰包便跑,张某的包内有1.2万元现金。很快,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王某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起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
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因王某系累犯,对其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