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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在法庭接受宣判
(新华社发) | |
□据
新华社石家庄9月27日电
9月2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不变,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认定,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
河北省高院判定:王书金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所提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系其所为,应属重大立功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检察员所提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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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判决结果无可非议
□据 新华社
在宣判结束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表示,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他仍将继续发表辩护意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我坚持认为,王书金作案的证据链条比聂树斌的证据链条要更完整。”朱爱民说。他认为,王书金确实罪大恶极,但不能忽视他为证明别人清白所做的努力。
旁听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就王书金案的审判全程来看,符合程序,法院、公诉方、辩护方在法庭上的表现都很专业,辩护方充分表达了意见,判决结果无可非议,王书金确实罪不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