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 《法制晚报》
记者8日获悉,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主犯韩磊于10月8日下午通过代理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据了解,韩磊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他并不是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其主要理由是当初不知道是婴儿车,也不知道自己摔的是婴儿,上诉意见与法庭的辩护意见基本一致,即当初确实不知道那是婴儿车,否则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韩磊的精神和情绪都很平稳,但他有些着急。”成律师说,韩磊现在急于对被害女童的家人进行赔偿,希望能够获得对方的原谅,但成律师也表示,截至目前,被害人的家人一直未与韩磊家人或代理人取得联系。
案情回放
2013年7月23日晚间,韩磊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公交车站附近,因停车与在此候车的李某发生口角,后将坐在婴儿车内的李某的女儿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重摔在地,致孙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韩磊后乘坐李明驾驶的轿车逃离现场。
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案主犯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2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