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崩山毁林,是为建财神庙,山脚下一座,半山腰一座,各有其主,当地官员称是“信仰自由”。如此怪事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著名旅游景点帽儿山。更令人吃惊的是,两座财神庙均没有任何审批手续……(10月8日《法制日报》)
宪法保护个人信仰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人可以为了自己信仰财神爷的自由而践踏国家法律,公然毁坏山林。
这两座财神庙的“户主”,一个是当地镇政府,一个是东北林业大学。镇政府工作人员理应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其从何时开始“不问苍生问鬼神”,信仰财神爷了?东北林业大学最大的信仰应该是科学与学术,岂能改弦更张,信奉财神?
镇政府与大学“齐供”财神庙,也不难理解。一来,当地山清水秀,拥有良好的度假资源,特别是近些年来漂流生意开张之后游客如织,建一座财神庙,烧香、拜佛、求签一条龙下来,收入想必可观。
二来,这也是信仰缺失的表现。镇政府不积极参与造林,林业大学不积极保护林木,反而公然毁林,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他们的信仰早已转向“拜金”,才会不惜破坏法律,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造财神庙保佑财源广进?
这些年,官员、大学迷信鬼神的新闻接连不断。据《科学时报》报道,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程萍最近完成的“中国县处级公务员素质调查和分析研究”调查显示:有半数以上县处级公务员多少都存在相信“相面”“周公解梦”“求签”等迷信情况。
毁林建庙,跟“信仰自由”没有半毛钱关系,说到底,还是跟利益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比起毁林建庙,更可悲的是,公然埋炸药、开山、毁林……监管部门为何皆装聋作哑?
对此事必须一查到底,“信仰自由”不能演变成信“钱”自由,在金钱的摆弄下僭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