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的“路条” |
| 李士其展示他珍藏的老字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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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延安社区的李士其老人家中,珍藏着20余张大大小小的老字据,这些字据讲述着李士其家的家族变迁史。
最早的字据可追溯到光绪年间
李士其今年74岁,他的老家在三门峡市渑池县。几年前老家拆迁时,李士其发现了父亲留下的一个盒子,盒子里塞满了字据、账本等,李士其将它们带到了洛阳。
这些泛黄的字据品种不少,有买地卖地的地契、过路用的“路条”、兄弟分家的分单等。
地契和分单上,多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立据原因、土地范围等。
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的一张分单上写道:“执分单人王黑娃因兄弟众多,勤怠不一,今请亲戚说合,房屋地基树木果品均分……”
其中一张地契记录了家族中某成员的土地买卖情况,上面写道:“主卖地立字人李同生(李士其三爷的儿子)因一时不便,今将祖遗地一段坐落上岭地约八亩……四至分明,情愿出卖于李光明(李士其的父亲)名下。”
这些字据中最早的可追溯到光绪年间,距今已有百余年历史。
“路条”揭开家族心酸逃亡史
在这些字据中,有一张很特别,叫“路条”,即过路用的凭证。这张“路条”的颁发日期为民国十九年(1930年),上面有红色印章,持有者为李大恒(李士其的爷爷)。
这张“路条”揭开了李士其家族一段不为人知的逃亡史。
“兹有陕县第七区杨潭沟灾民李大恒男女三十口拟向开封一代逃荒乞食救命,仰沿途军警津渡关卡格外体恤关照,并祈铁道主任广施鸿恩,赏给火车以便前往……”
李士其说,他曾听爷爷说起这段逃荒史,那时在开封每天可以吃两顿饭,每顿饭都能领到窝窝头,他们还将节省下的窝窝头晒干,背回来给老家的人吃。
字据对研究民国历史意义重大
市民俗博物馆馆长王支援向记者介绍,“路条”应是当时的区政府颁发的,它起的作用非常大,当时逃荒时拿着“路条”就可以免费坐火车。
王支援说,当时土地、房屋是人们最重要的财产,地契、分单等是当时土地买卖、兄弟分家的重要凭证,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李士其保留的这些字据反映了民国时期土地买卖的情况,填补了民国时期地域史料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