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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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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育政策,能否重奖独生
让城市留住书香,也是一种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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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听风
完善生育政策,能否重奖独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新闻背景】 针对有媒体报道的“‘单独’(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胎政策有望全国放开实施,不采取先在某个或某些省市试点的做法”,昨日上午,卫计委新闻宣传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计生政策没有最新的变化。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计委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完善生育政策的相关工作。(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B04版)

    放开“单独二胎”被媒体热议很久了,大概不是空穴来风。不久的将来,全面放开二胎或将实现。人口过多或者人口过老都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前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的结构特征,让人口政策的调整成为大概率事件。

    其实,随着养育子女成本的高涨,从住房到教育再到医疗,无不影响着人们的生育意愿。目前,呼吁放开二胎的声音里,既有理性的学术探讨,也不排除私利的夹杂;而反对者呢,可能是真的担忧人口暴增,也可能是“牺牲者”的心里不服——我家是独生子女,为计划生育做出了牺牲,现在不能生了,你又放开了,公平何在?特别是那些失独家庭,面对任何二胎生育政策的松动,他们心里肯定都会有痛如刀绞的感觉——为什么没能早点实施呢?

    完善生育政策,能否重奖独生?重奖独生的价值,一方面在于对那些为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牺牲和贡献的家庭表达敬意,另一方面在于通过有吸引力的奖励政策,减少人口暴增的忧虑。

    可以做的,比如大幅提高独生子女费,比如在保障房、教育、社保等方面向独生子女家庭做出倾斜,比如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扶助制度,为失独父母代行养老送终职责……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独生子女费。从1982年开始,各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31年来,独生子女都已经生了独生子女,大多数地方的奖励标准却鲜有变化。

    独生子女费的价值,已经从最初“可买几公斤猪肉”到如今“可买一支雪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超生家庭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呈几何级暴增。社会抚养费是与国民收入直接挂钩的,独生子女费却永远停留在历史深处。据估算,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高达279亿元,如果都用于奖励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费至少可以达到低保标准。

    在放开二胎被讨论得甚嚣尘上之时,如何补偿独生子女家庭竟然完全不被提及,难免使其感到自己是“被遗忘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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