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取早日转正,我非常努力地工作,而凌一尧一个人宅在家里看书、上网。我下班回来,她仍然抱着枕头睡觉,我换拖鞋时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说:“吕钦扬,我最喜欢看你回家。”
我说:“噢。”
“那你什么时候最喜欢我?”
我一时没有回答上来,敷衍一句便洗澡去了,她有些不满意,整个晚上都闷闷不乐。第二天早上,我才告诉她:“我们并肩站在镜子前一起刷牙的时候我最喜欢你。”
从那以后的每个早晨,凌一尧都非常热衷于和我一起洗漱。两人挤在狭窄的卫生间,一边洗脸刷牙,一边故意挤搡,最后并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正在自拍一张婚纱照。
然后一起出门。
当时最讨厌的是刮风下雨的天气,我们在风雨中如同落汤鸡,还要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溅得一身泥点儿。尤其是停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时,我们举着伞瑟瑟发抖,而别人坐在车里听着音乐,用傲慢的目光瞅着我们。
那么一个出色的女孩,跟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男朋友,兴许在许多人看来,那女孩是对美好青春的辜负,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
我一时间有些自惭形秽,不知道如何应付,尽量避开那些目光。但凌一尧似乎看出我的不自在,她紧紧地依偎在我身边,像孩子一样搂住我的胳膊,这足以给我慰藉。
在人们的印象里,凌一尧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但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叹为观止。一天晚上我从公司出来,准备骑车回家,不料自行车不见了,地上只有一根断掉的链子锁。我摸一摸口袋,一枚硬币都没有,不禁咬牙暗骂了一句。
那天我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家,情绪极其沮丧,尽管我们可以再买一辆车子,但它对于当时的我们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凌一尧安慰我说:“不要不开心嘛,不丢一辆自行车,哪好意思说自己有过青春。”
“那你怎么没丢过?”
“你丢就是我丢嘛!”她一本正经地说。
我揉了揉她的脑袋,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随后一个多礼拜,我们只能乘公交车出门。
这是一个不用加班的星期六,和她一起出去玩,经过上次购买自行车的胡同时,她提议再买一辆旧自行车。我们进去逛了一圈,看到那些车子没有满意的,正准备离开时,凌一尧突然指着一个角落,说:“看那辆车!”
我顺着她的手指望了过去,那里有一辆黑色的山地车,横杠上绘着几片云朵,正是我们丢失的那辆自行车。我顿时无言以对,车子刚卖出去两个月就偷回来,居然摆在同一个地方销赃,这个老板也太黑心、太嚣张了。
我问道:“老板,这辆车子怎么卖?”
“150元。”老板说。
“50元卖不卖?”
凌一尧揪住我的衣袖,说:“这辆车就是我们那辆车!”
“我知道,这里都是他们的人,乱说我们会吃亏的。”我说。
“怕什么?”她走到老板面前,理直气壮地说,“这辆车子是我们两个月前在这里买的,上个星期不知道怎么就丢了,没想到在你们这里。”
“我咋知道?我们也是花钱向别人收的。”老板不高兴地说。
旁边两个人凑了过来,抓耳挠腮捏下巴,看样子随时准备帮助老板。我试图将凌一尧护到身后,但她偏执地站了出来,改用一口正宗的南京话说:“我跟你们讲哈,我手机里还有照片,可以证明这车是我们的。过段时间就要‘严打’了,我爸就在公安局上班,你今天不把这辆车子给我,我就报警,最低也给你们一个窝赃销赃罪。”
老板想了想,不悦地说:“算了算了,就当是我行善积德做好事吧,你们把这辆车子骑走吧。不过我得给你们讲清楚,这辆车子是我花钱买来的,不是什么窝赃销赃,以后再弄丢了可别赖到我头上。”
凌一尧眯眼笑道:“我就知道老板是好人。放心吧,绝对不会再丢了,我们这次会把名字刻在车子的扶手上面。”
“走吧,走吧!”老板又气又恼,挥手驱逐我们。
我推着车子和凌一尧一起离开,刚拐出那条胡同口,凌一尧就一把搂住我的胳膊,长舒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他们要打我呢!”
(摘自《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 李海波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