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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版:洛阳·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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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忠贞保证” 未能保住婚姻
他的行为构成抢夺罪还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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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拍案惊奇
4份“忠贞保证” 未能保住婚姻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李惠民 李会兴
绘图 吴芳
    一名已婚女子通过网络认识一名已婚男子,互生好感。两人都离了婚,走到了一起。婚后,虽然男子先后给女子写了4份“忠贞保证书”,也未能将这段婚姻维持到底,结婚不到一年,女子便提起诉讼离婚。近日,经宜阳县人民法院调解,这对网友达成离婚协议。

    家住市区的贾女士今年35岁,原本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夫妻和睦、儿子可爱,平常没事喜欢上网交友聊天。

    2011年10月,贾女士在网上认识了比他小6岁的宜阳县居民小于,小于虽然也有妻女,但两人自从在网上相识,便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遂开始频繁相约见面。

    随着交往的频繁,两人逐渐产生感情。为了能走到一起,他们均离了婚。小于为了顺利跟贾女士结婚,在2012年7月,给贾女士写了一份“结婚保证书”。

    小于在保证书中写道:“保证对贾女士忠诚、信任、爱护,绝不在外无故留宿,不吸烟喝酒、赌博、拈花惹草,一生只爱贾某一人。贾某支配全部家庭收入,可以随时看望她的儿子,而他保证没有经过贾某同意,绝不单独与前妻或女儿见面。小于保证听贾女士话,承担全部家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贾女士看到保证书后,瞒着父母偷偷跟小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洛阳市区租房居住。贾女士之所以割舍家庭,原是希望在小于这里得到加倍的疼爱和温暖,可谁知事与愿违,婚后的日子并没有像她想得那么美好。小于将保证书上的内容完全抛到脑后,经常不回家,回家后又常因琐事与贾女士争吵,两人不仅没有了网恋时的卿卿我我,还发生了撕拽打骂。

    贾女士每每想起以前的幸福婚姻和现在所遭受的委屈,忍不住伤心难过,但也只能默默忍受,把泪水往肚子里咽,她希望小于有所改变,做一名合格的丈夫。小于在两人的吵闹中,为了维持婚姻,又先后写下了3份“善待家庭,善待妻子”的保证书。

    但两人婚姻的裂痕已经产生,写再多的保证书也没用,两人的隔阂越来越大。今年5月,感到绝望的贾女士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于离婚。

    宜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两人感情确已破裂,遂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两人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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