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9时许一直持续到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李某某当庭翻供,称啥也没干。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儿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没参与。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的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19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其调取新证据的申请。李家申请由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她自己造成的,也未获法院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