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报道,为了涧西区润泽苑小区的“服务权”,两家物业公司争得不可开交:新来的物业请来医护人员,忙着免费为业主体检;遭解聘的老物业不甘示弱,承诺“物业费交一年免俩月”……最终,将由“全民公决”确定谁留下。对此,网友给出的意见颇为一致:谁好谁就能留下。
竟然有这事?羡慕嫉妒恨!@上阳华府:有这等好事?这个小区的住户太幸福了!@laoer:我们小区啥时候也多来几家物业公司竞争竞争啊?@蓝风冷月:装宽带只能装指定的那家,听说与物业签有协议,我们小区的物业垄断也得打破。
在物业与业主纠纷不断的当下,“羡慕”折射出无奈。@车炳恒颇有感触:物业公司越换越差。@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收费怪及时,服务很被动,像煤油灯一样,戳一下亮一下,能不做的事就不做,必须做的事先拖着,实在没办法就敷衍了事。@松雪-道人:许多物业公司都与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业主毫无选择权!
促进物业竞争太有必要了。@阳光不琇:许多物业公司一直都很牛,还是有竞争好,可以择优录取。@徐宏军:不顺应民心,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早晚是死路一条。
可是,要是中选的物业公司“翻脸不认人”咋办?@边缘化眼光:就怕没过门都装巧媳妇,过了门都是母老虎!@丝情袜意365:谨防有人“光说不练”骗取选票,忐忑中,怀疑中,观望中……@何足道也_Mr杜:如果降低服务质量,纠纷难免重现。@我不会武功_75808:谁胜出无所谓,关键是能否始终如一。
业主怎样才能强势起来?@夏之辉豆:认真签一份合同吧,把物业承诺都写进条款。@白文乐:合同期限别签太长,给物业公司点儿压力。@陕西冯燮:如果物业服务缺乏具体的规范,总是停留在“良心活”上,难免“穿新鞋走老路”,受伤的还是业主。 (魏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