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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版:洛阳·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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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装大款,挑首饰时拿起就跑
玻璃从天而降 路人无辜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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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嵩县警方日前侦破一起金店抢劫案
劫匪装大款,挑首饰时拿起就跑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胡晓
    “到金店假装大款买首饰,挑选时趁店主不备,拿起就跑。”近日,这个警匪片中常见的抢劫桥段竟在嵩县县城真实上演。11月26日,嵩县警方经过10余天侦破,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看着像大款,不料竟是劫匪

    11月15日17时许,嵩县县城一家金店正在营业,一个20岁左右的男青年进去了两次,但都快速离开。17时35分,这个男青年再次进入该金店,此时店内没有其他顾客,而金店老板正在打电话。

    男青年快速看了一遍柜台内的黄金饰品,让老板娘给他拿出一个15克的方形黄金吊坠。他翻来覆去查看一番,说太小了,又让老板娘给他拿个大一点的。

    老板娘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普通的男青年,以为遇到了大款,便又拿出一个25克的花型黄金吊坠交给对方。

    看着年轻人拿着金饰品在比较,老板娘毫不在意。没想到,男青年拿着首饰突然撒腿就向店外跑去。老板娘惊呆了!

    当金店老板追出店外时,男青年已逃之夭夭。

    发型挺拉风,嫌犯赴约时被抓

    金店老板赶紧拨打110报警。嵩县公安局民警到现场调阅店内监控视频时,一名脑袋四周光光、只有头顶留着短发的男青年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金店老板辨认,该男青年就是犯罪嫌疑人。

    根据嫌犯作案的时间,民警推测他不会跑太远,很有可能是本地的无业青年。随后几天,民警根据嫌犯的身份特点,对县城的旅馆、KTV、洗浴中心等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11月24日,办案民警在县城某理发店排查时,得知一名多次在该店理发的顾客所留发型与嫌犯一样,他还欠理发店几十元钱,但理发店工作人员不敢断定该顾客就是嫌犯。

    根据男青年留在理发店的手机号码,民警调查得知该手机机主为嵩县的一名妇女,而手机的使用者是其女儿杨某。经过了解,在理发店留下杨某电话的男青年叫张某,是杨某的朋友。

    在民警的策划下,11月26日上午,杨某约张某到县城湖滨公园见面。11时许,当张某赴约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张某对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张某的供述,民警随后将其同伙白某抓获。

    没钱很苦恼,俩人预谋“干一票”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17岁,白某19岁,均为嵩县大章镇人。俩人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最终成为“哥们儿”。

    11月8日,俩人在嵩县县城闲逛时,说起手中无钱感到很苦恼。“有个地方有人抢劫金店后,警察一直没破案,不如咱们也去抢金店,弄俩钱花花!”白某说。

    张某起初很胆小,但在白某的反复“开导”下,最终决定“干一票”。之后几天,俩人多次到嵩县县城一些金店踩点,伺机作案。

    经过筛选,两人最终选中了受害人的金店作案,原因很简单:“这个金店的柜台较长而且封闭,如果抢劫得手,容易逃脱。”

    15日17时,张某按照事先的计划,前往受害人的金店伺机作案,但前两次都因店内有顾客而作罢,直到第三次进金店,见店内没有其他顾客,便实施了抢劫。

    随后,白某将张某抢劫的两个金饰品出售,获得赃款9000元,他分得500元,其余被他和张某等人挥霍。张某落网时,银行卡内仅剩3角钱。

    目前,张某、白某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此类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年轻男子,因此金店、手机店等店家在销售商品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未交易的商品,避免把它们留在柜台上或长时间留在顾客手中。如果遭遇此类抢劫,一定要记下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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