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申利超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新安县公安局和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胡万林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一案(详见本报10月25日A08版~A10版),公安机关已依法侦查终结,于近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8月31日,“神医”胡万林消失多年后再度出山,在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景区一农家宾馆,组织了一场商业性质的中医研讨会,22岁的中医爱好者云阳(化名)和吕玲(化名)、唐晓(化名)、贺琴(化名)等参加“研讨会”,唐晓先后收取了其中3人每人1万元的“治疗费”和“培训费”。
当天下午,胡万林在宾馆内向与会人员讲授了“多喝水做到吐故纳新”等“治疗”方法,唐晓依照胡万林的方法调制好“五味汤”后,云阳等人在胡万林的要求下,饮用了“五味汤”,再根据胡万林的“建议”反复饮用生水后,他们先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当天晚上,云阳洗澡时晕倒在房间内,处于休克状态。
得知云阳晕倒,胡万林指挥在场人员“施救”,但最终未能让云阳脱离危险,待医生接到报警赶来救治时,云阳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经相关机构鉴定,云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的恶心、呕吐,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警方查明,组织此次“研讨会”的胡万林等人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以敛财为目的,擅自从事行医活动,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胡万林、吕玲、唐晓、贺琴4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行医罪。
11月30日,胡万林等4人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胡万林等人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罪名仍为非法行医。
洛阳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称,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表明该案已经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应在1个月之内做出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如果案件重大或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审查顺利,胡万林等人很快会被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