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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据新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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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出规定。有关专家表示,《规定》对公务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顽疾”一一开出药方,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
“一段时间以来,‘大吃大喝’一度成为公务接待中最被社会诟病的问题,‘被接待’现象也十分突出,不仅造成巨大浪费,接待人员也为其所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说。
《规定》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林家彬认为,《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制度建设。
亮点二: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
“过去,一些地方由于怕慢待上级领导,经常超标准安排住宿,对于一些级别不高的领导干部也安排套间甚至豪华套间住宿,不仅造成严重浪费,还助长了奢靡之风。”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
《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谢春涛认为,《规定》直指过去普遍存在的超标接待问题,对公务接待住宿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甚至对配发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亮点三: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警车开道、超规用车、交通管控……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方式,实际上非常劳民伤财,根源是基层‘拍马’与被接待的上级部门形式主义的‘一拍即合’。”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
《规定》指出,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表示,公务接待讲排场、比规格,表面是风气,根源在制度。《规定》正是从制度着手,对公务接待出行的方式、规模、边界(是否与公务有关)、标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效果。
亮点四: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无论是公款旅游,还是公款娱乐、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等超标准接待现象,公务人员都是打着公务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这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马庆钰说。
《规定》指出,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规定》的出台针对的都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说明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扎扎实实地推进。”马庆钰建议,遏制公款旅游、娱乐等“顽疾”,还要加强监督问责机制建设,同时将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规定》的落实保驾护航。
▲新华时评
必须对“搞变通”者亮剑
□新华社记者 张丽娜 隋笑飞
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之后,中央再次出台规范公务接待的新规,显示了中央建设节约型机关、解决奢靡问题的坚定决心。同时,如何防范种种变通行为“架空”规定,成为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人们已经注意到,近年来,有些人习惯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部分干部在办公用房、配备公务车辆等方面的搞变通现象林林总总:办公面积——增加桌椅,摊低面积;公车配备——另行落户,临时借用;发放补贴——借助评比,节后补发;公款出游——名为培训,实为旅游;公款吃喝——私人会所,变换发票等。
要真正管住公务接待,就必须在公开监督和严肃惩戒上下足功夫。亮明态度,更要亮出锋芒。要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发动社会监督,切实解决违反规定的各种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厉惩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执行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领导干部更要自觉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自身行为负责,还要承担起全局责任,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一旦出了问题还要采取倒查机制。唯有领导干部带头认真落实,才能取得实效,风清气正的政府形象才能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