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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版:中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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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起诉学校
要求赔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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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不满学费“涨价”
小学生起诉学校
要求赔偿1万元
□据 《郑州晚报》
    12月11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12岁小学生小邦(化名)起诉学校“乱收费”,要求退赔学费及其损失1万元一案。

    今年9月2日,小邦正常报到入学,他到了学校却被生活老师送回了家。孩子在世纪先锋学校门前举牌“我要上学”,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揣着3300元学费到学校时被告知,学费涨至5300元,必须补齐才能上学。

    小邦说,9月2日一大早,他揣着爸爸给的3300元钱来到学校,交给班主任时被告知学费涨了,学费是5300元。因为小邦未交齐学费,他被生活老师送回了家。

    对此,孩子父亲聂先生表示,孩子放暑假前,学校让孩子捎回来“学费涨价通知书”,说是9月新学期开始,每学期学费将涨到5300元,“我看到了,但学校没给我们开家长会,也没给我们发校信通提前解释为啥涨价,有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所以我也没当回事”。

    后来,聂先生交够了5300元,孩子重新回到了课堂。聂先生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出示“涨价合理”的证据,但未得到满意的回复,于是,他向郑州市物价局提出“世纪先锋学校收费标准”信息公开的申请。

    12月4日,市物价局答复中显示,学费确实上涨了2000元,但有标注,“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我的儿子都在这儿上两年了,肯定是老生啊,按说不该多交这2000元。”聂先生说,和学校协商无果,他以儿子小邦的名义将学校告到金水区法院,要求学校退回多收的2000元学费,并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万元。

    11日的庭审,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主审法官走下审判台劝说,双方才平息下来。

    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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