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9日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食品、药品遭受损害,网站有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责任。通过明确购物网站等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义务,强化对互联网上商家行为的规范,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值得期待。(本报10日B05版报道)
此次最高法规定明确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商户行为适当监管,给消费者提供了一条更为便利和有效的维权途径。毕竟,向网站索赔,比向“若隐若现”的侵权网店索赔现实得多。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购物网站不能再当“旁观者”,这是对所有网站运营商严格自律的一次提醒。人们希望网站遵守这一法律规定,更期待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购物网站等第三方平台不履行监管义务的行为严格查处,有效封堵网购食品药品安全漏洞,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让网上消费不仅便捷,而且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