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得不到维护,很多人也是受害者,自感不被理解、不被尊重,甚至怒火中烧。可是,当我们把气撒到那些无辜的人头上时,我们理解别人了吗?
晚报报道,在涧西区龙四小区一栋居民楼里,因为厕所漏水闹矛盾,一楼住户关上总水阀“玩消失”,楼上邻居用水犯了难。
可以想见,当一楼住户一走了之,把问题甩给更多无辜的邻居时,心里窝的怨气着实不小!楼上厕所漏水这种事儿,搁谁身上谁都难受。
问题是,因为漏水这事儿,一楼蒙受了损失,纠纷却未能如其所愿解决。虽然有委屈、有愤懑,但他关总水阀时,就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做法妥不妥,就没有想过左邻右舍的生活会不会受连累?恐怕不会。之所以执意这么做,或许就是想让大家体会到自己的难处。
在生活中,这事儿确实还算不上极端。因为停车发生纠纷,就吵架甚至动手;因为开车赌气,口出恶言一路追车……明明知道不妥,明明知道要付出代价,为什么还是有人将事情做得极端化,甚至使用暴力?
想一想,这些做事容易情绪化的人,在某种意义上确是受害者——权益得不到维护,觉得委屈、无辜,觉得不被认可、不被理解、不被尊重,继而满心怒火。可是,当把气撒到那些无辜的人头上时,请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就理解了别人呢?做了情绪化的事,就能换来别人的理解与同情吗?
社会心理学中常提到一种“踢猫效应”——当我们情绪很糟时,潜意识可能驱使自己迁怒于旁人特别是弱者。那么,假如这样,对无辜遭罪的“猫”来说,有公平可言吗?
就拿龙四小区这件事而言,一楼居民决定关上总水阀“玩消失”时,就已经把自己“受害者”的身份给颠覆了,不仅难以赢得理解,还人为地制造出更大的矛盾,让整个小区弥散着抱怨与敌意。
一时冲动看似解气,但过激行为所带来的伤害,有时会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这当中没有谁会是赢家。真想被理解被尊重,不妨设身处地去理解去尊重别人,而不是活在火冒三丈的埋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