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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侠在宣判现场
(本版图片均据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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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国峰打电话通知家人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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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救的双胞胎女婴重返父母怀抱 | |
14日9时,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解读
张淑侠罪行严重从严惩处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这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某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畸形等谎言的手段,拐卖新生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回顾
涉嫌失职人员等待宣判
2013年12月3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拐卖后死亡。
2014年1月6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被拐婴儿父亲:
相信法律公正
呼吁严惩人贩
□据 中新网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会还我们一个公道。”作为被拐婴儿的父亲,14日专程赶赴渭南旁听宣判的来国峰,得知判决结果后如是说。
对判决结果满意
14日一大早,来国峰冒着寒风,来到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法庭旁听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一再强调,张淑侠给这些受害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罪无可赦。当囚车进入法院后,他难掩自己的愤恨,追着囚车喊:张淑侠该枪毙!
来国峰表示,他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满意,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张淑侠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做人良心,应该得到严惩。
庭审结束后,来国峰难掩激动之情,并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家人。
起诉妇幼保健院未立案
来国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的家庭所受创伤至今没有痊愈。他已经于今年1月7日向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目前此案尚未立案。
来国峰说,经历了新出生的儿子即遭拐卖一事,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对人贩子要重判。来国峰说:“就像张淑侠联系的那个山西人贩子潘桂串,他以前拐卖孩子,被判了5年,出狱后继续干老营生,还不是因为处罚得不够。”
来国峰强调,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我不接受这个迟来的道歉”。来国峰称,他决定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相关链接
陕西富平贩婴案回顾
□据 人民网
案 发
2013年7月16日,陕西省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调 查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团伙跨省拐卖婴儿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的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在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
解 救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张淑侠的26起(经初步核查确定10起不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查实6起,其他正在核查中。
2013年5月29日,富平县薛镇产妇王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双胞胎被张淑侠通过人贩子分别卖至山西和山东。
经过民警全力侦查,董某的孩子于8月5日被解救。王某的双胞胎女儿于8月6日至8日也相继被警方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