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拍戏踢坏直升机刘德华要赔267万元
□据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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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 |
最近,刘德华被曝1997年去台湾拍戏时,在直升机上不小心踢到操作杆,导致直升机受损,被航空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判决结果出炉,刘德华必须赔偿出借直升机的德安航空公司约267万元。
据《苹果日报》报道,当年刘德华去台湾拍摄电影《情义之西西里岛》(又名《黑金》),不小心弄坏了向德安航空公司租借的直升机,该公司向其索赔。该直升机飞行员的证词指出,刘德华当时在拍摄沿着机体侧翻到后座的特写画面,但试了两三次都拍不出预期效果,因此加大动作,没想到不小心踢到操作杆,使得机体晃动倾斜,旋翼片碰撞到地面上的聚光灯布幔受损。
事实上,此案曾在2004年3月在台湾开庭,原本航空公司求赔偿的金额高达1200万元,官司至今已持续近10年,那架受损的直升机也已失事坠毁。一审时,刘德华被判赔偿约510万元的直升机维修费用,如今二审认定他误触操作杆要负四成责任,判赔金额降到约267万元,全案定案。
告港媒诽谤章子怡获赔39万港元
□据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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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
日前,影星章子怡控告香港《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诽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颁令《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向章子怡支付39万港元(约人民币30万元)讼费。
2012年5月29日早晨,香港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壹周刊》未经查证即转载美国某中文网站关于章子怡的报道,称章子怡被禁止出境及涉嫌与高官、富商存在巨额性交易,大标题用“卖肉”“收肉金”等字眼。当日,章子怡通过她的团队发表声明,称此事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并已将美国某中文网站、《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分别告上法庭。
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控告香港《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诽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从涉案报道而言,其内容明显属于诽谤,被告根本没有提出合理争辩,故下令驳回被告的抗辩书,初步判定章子怡一审胜诉。而在日前的庭审上,章子怡能否请资深大律师辩护,成为控辩双方最大的争议。辩方表示,案情相当简单,不需要动用大律师,但法官认为,章子怡是知名影星,被告的报道中说法相当严重,因此聘用大律师对章子怡来说十分重要。最后法庭颁令,扣减部分开支后,裁定被告向章子怡支付讼费39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