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部分手机经销商预装恶意软件,恶意扣费,甚至窃取用户敏感个人信息的情况。让网民头疼的是,这些预装软件很难被删除。技术分析发现,手机“捣鬼”是因北京鼎开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股份技术有限公司等提供了预装软件。手机经销商每安装一款软件,可以从该公司获得0.7元到3元不等的费用。(3月16日《新快报》)
行货手机里早早“潜伏”着手机恶意软件,让人大跌眼镜。据悉,目前“大唐神器”已经遍布全国各地,拥有4604家加盟代理商,每个月能安装100万部以上的手机,已经安装的软件超过了4600万个!
手机恶意软件从“小偷小摸”到“拦路打劫”,已经到了无耻而无畏的地步。占着内存、消耗流量,关不了、卸不完。抛开背后的吸金黑幕不说,仅仅是流量损失,一年的数字也很惊人。360手机助手发布的《手机预装软件调查报告》显示,单个用户每月因预装软件消耗的流量达到52.99兆,如果按照每兆0.3元的手机上网价格计算,每月用户将多花15.9元,5亿智能手机用户一年就会多耗费954亿元。
如同每年的曝光大戏一样,涉事企业要么是“正在调查”,要么是否认。当然,有来有往、正面对证有助于厘清真相。只是,媒体的年度监督大戏取证已足,完全可以成为“呈堂证供”,涉及千万手机用户的切身利益的事当然不该沦为口水仗,而理应诉诸司法层面,听听法律的“最后陈词”。
在“大唐神器”的问题上,媒体仅仅是舆论监督方,职能监管方不该闲着。诚如专家所说:就起码的法理而言,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罪名。两高于2011年公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包括手机在内的通信设备,都属于“计算机系统”,即非法侵入、控制手机,也算是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系统。既然法条都准备好了,那么,“吸金软件”层出不穷时,判例去哪儿了?
“大唐神器”是如何“私人订制”的?沿着这个问题探索下去,需要被问责的也许就不单单是一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