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南京市公布的《关于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南京从2014年秋季入读小班幼儿起,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4月23日《现代快报》)
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被越来越多的家长所接受,很多家长甚至在孩子还没出生时,就开始了“零岁教育方案”。
然而,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没有过多界定和规范学前教育。由于学前教育法律地位不够明确,管理归属不够清晰等,导致政府责任不清,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偏低,前些年,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只占教育总预算的1.2%到1.3%,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严重滞后。
因为缺乏权威的法律规范,地方政府还是推掉了学前教育公益性和公共性的担当,将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导致“天价”幼儿园 屡屡出现,幼儿园甚至成为“药儿园”“虐儿园”。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无法阻止的社会共识,成为新时代的教育需求。
南京此举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是一个积极的领跑。它在强调,学前教育也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构成,地方政府必须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在财政投入、编制保障、师资力量等方面,给予学前教育足够的重视。同时,这更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虽然仅仅是一年免费,但仍然是一种值得嘉许的进步。
南京市的做法再次证明,事关教育公平、教育投入、免费教育等,各级政府“不差钱”,差的是决心、是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