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到6月,是企业进行年检比较集中的时期。然而,从今年3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企业无须再进行年检。截至目前,有关企业年报公示制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这让不少企业感到很不踏实:不年检,又无法进行年报公示,会不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好的影响?
昨日,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注册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年报公示制实施之前,不盖年检戳,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市工商局注册科副科长徐娟告诉洛阳晚报记者,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工商部门各注册窗口每天受理的咨询数量显著增多,仅市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每天接到的电话及当面咨询就有500起左右,几乎是以前的10倍。
“按照以往的程序,企业只有在进行完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后,才能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检,最后到银行办理贷款卡年检。现在企业不再进行年检了,很多企业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走,而企业贷款卡是多数企业非常关心的,所以咨询的企业自然多些。”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贾敬献说,以前,企业实行年检制时,年检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会加盖年检戳,而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是企业的一种义务,将在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不会有任何显示,这也让有些企业感到“心里没底”。他表示,虽然目前企业年报公示制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通知精神显示,在年报公示制实施之前,企业不盖年检戳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年检和贷款卡年检(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也已取消),也不会因“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年检”受到处罚,不会影响其现在和以后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徐娟表示,工商系统自3月1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未到期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营业执照,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旧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